目录清单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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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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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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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108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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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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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02000030106774300108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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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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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02000030106774300108000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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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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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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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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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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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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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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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人防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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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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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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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芜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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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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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芜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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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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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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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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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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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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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装修施工图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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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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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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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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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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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装修施工图纸审批,县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装修施工图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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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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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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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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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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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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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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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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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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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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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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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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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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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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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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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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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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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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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人防工程装修施工图纸审批结果样本.JPG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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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凭取件单领取或EMS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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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53-296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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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3-296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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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编制的装修施工图不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和平时使用。2.符合建筑装饰装修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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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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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1号)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使用单位在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后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一)使用申请书;(二)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三)《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四)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五)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方可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实行审验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进行审验,并按规定收取审验费。禁止无证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租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因故确需转租或者转让的,必须报经原批准使用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换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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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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